我想如果寫個blog給二十年後的自己看,會是怎樣的感受呢?和拍youtube相比,文字還是比較容易些阿,要我對著相機講話,實在有些害臊。但我的表達功力也不這麼好,腦袋想的東西太多,一不小心就不知道該從哪說起了。最先想說的是,兩個月的相處就要結束了,雖然大家也沒到很好,但我們的相遇就像是外遇般,在人生悠長的片段裡,我可佔據了你的幾百分之幾,若有若無,卻又真真實實的存在著。假如明年我們在leipzigg的街頭相遇,你會不會認出我,我們會不會去喝杯咖啡。我卻知道一旦時間的期限過去,我們的相遇也就無意義了。其實我只是想說,如果我們能相愛,假如你可以愛上我,假如我能更吸引人一些,假如我們即使不會對方的語言,假如我們能在歐洲的街頭相擁相吻,假如能和你在夜半時分萊比錫的街頭散步,假如能一邊喝醉一邊和你撒嬌,假如能和你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