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職員による中国語リレーブログ By 加藤公認会計士・税理士事務所 -2ページ目

中国人職員による中国語リレーブログ By 加藤公認会計士・税理士事務所

港区赤坂にある会計事務所 http://www.kato-co.jp/ 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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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各位社长对“年末调整”这四个字耳熟能详,不管是对税法有所了解还是完全没了解,这四个字一定是可以脱口而出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年末调整”呢?为什么我们要做年末调整呢?接下来ミンシ就为各位社长普及一下关于年末调整的相关知识!


   年末调整其实是,将每个月从员工收入里代扣代缴的源泉税总和以及基于员工全年收入计算出的所得税调整为一致的一项工作。


   说到这里,想必各位社长就会有疑问了,每个月代扣代缴的源泉税和所得税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其实,在日本的税法中,并没有“源泉税”这样一个税目,只有“所得税”这个税目。源泉税只是所得税的一种征收机制。可以简单理解为,提前从员工的收入中扣除一部分金额用于提前缴纳年末时的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员工不会因为年末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囊中羞涩,税务署也不会出现征收困难的情况。企业的任务就是将公司所有员工的个人所得税集中计算并一起提交给税务署,因为税务署无法去一个一个对应到员工个人。


   因此每个月提前代扣代缴的源泉税和最终员工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之间会存在差额,那么清算这个差额,和员工之间进行多退少补的工作就是年末调整啦!

   细心的社长可能会发现,就算是提前征收,那最终差额应该不会很大才对啊,为什么一定要调整呢?


   简单来说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对象并不是员工的月收入,而是员工的个人所得。个人所得就是员工一年的总收入扣除社会保险和厚生年金,以及政府给予的各种控除政策后所得到的金额,再加上去年开始实施的定额减税政策,所以个人最终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和提前代扣代缴的源泉税之间的差额还是比较大的,如果不进行年末调整,员工就有可能会多缴纳很多个人所得税了。


   并且会社不进行年末调整的话,会被税务署判定为违反所得税法“处以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50万日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甚至“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200万日元的罚款”,所以各位社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哦!


   好啦,以上就是关于年末调整的知识科普啦!希望每位社长都能仔细阅读到最后哦~


   如果还有更多想要了解关于年末调整的相关信息以及业务委托的话,可以通过官网的联系方式和我们进行联络哟~

   期待各位社长的联系!照れ照れ照れ


ミンシ


大家好,今天想要分享的内容是,关于兼职和短期雇佣人员会社是否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

从结论开始说,答案是“需要的”。

只不过并不是所有兼职和短期雇佣都会产生源泉税,但是我们要注意的是,“不产生源泉税”并不等同于“会社不需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具体来说就是,不产生源泉税只是因为兼职和短期雇佣人员的收入标准没有达到源泉税的征收标准,但是会社代扣代缴的义务并不会因为达不到征收标准而消失。

所以这里希望各位在日本经营的社长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源泉税是0并不代表会社没有这个义务代扣代缴,只是会社在履行义务的时候遇到源泉税是0的人员所以就不用代扣代缴这部分人员的源泉税了,但是其他人的源泉税还是需要代扣代缴的。

接下来,关于兼职和短期雇佣,我们具体要如何去计算他们的源泉税呢?

长期兼职的话,相信各位社长都是了解的,在这里就不多余赘述了,按照国税厅官网的源泉税月额表甲栏对应就好。

今天重点要讲述的是关于“短期兼职和短期雇佣”的源泉税应该如何计算。

这一块是很多社长容易忽视的一点,我就雇佣一个人2、3天,难道也会产生源泉税吗?

答案依旧是“需要的”。

根据国税厅的官网,雇佣2个月以内的短期人员进行工作并发放报酬时也是需要代扣代缴源泉税的。只不过,短期雇佣人员的源泉税代扣代缴我们看的不是熟悉的月额表甲栏,而是日额表的丙栏。(下面这个链接分享给各位社长们)

https://www.nta.go.jp/publication/pamph/gensen/zeigakuhyo2024/data/08-14.pdf

所以,就算是短期、临时雇佣的工作人员会社也是需要履行源泉税代扣代缴的义务的哦!

今天关于“兼职和短期雇佣人员的源泉税”分享就到这里啦!如果还有更多想要了解关于源泉税征收以及其他税务会计方面问题咨询的,请通过官网上的联系方式直接和我们联系!期待各位社长们的联系!爆笑爆笑爆笑


                      ミンシ


中国政府已于17日批准从日本进口金枪鱼、扇贝、螃蟹等共449种水产品。中国海关总署已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相关清单。这是自2023年8月以来,时隔约两年再次启动日本水产品的进口程序。据中日关系相关人士透露,该清单已于本月15日公布。

海关总署刚于11日批准了在北海道和青森县设有产地的3家日本企业注册,允许其出口水产品至中国。在企业注册之后,海关总署进一步公布了允许进口的水产品清单,推进了进口重启的相关程序。

                    楊
我们来确认可以仅凭账簿保存就可以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交易类型,以及相应的记载事项等内容。

(1)属于以下应税进项的情况:

① 适用于免除开具合格发票义务的、单笔金额未满3万日元的公共交通工具旅客运输费用
② 使用时会被回收的门票等(不包括上述①所对应的情况,以下简称为“回收特例”),其上记载有合格简易发票的必要记载事项
③ 古物商从非合格发票开具事业者处购买的古物
④ 当铺从非合格发票开具事业者处取得的质物
⑤ 房地产中介商从非合格发票开具事业者处购买的建筑物
⑥ 从非合格发票开具事业者处购买的再生资源或再生零部件
⑦ 适用于免除开具合格发票义务的、单笔金额未满3万日元的自动贩卖机或自助服务机所购商品等
⑧ 以邮票类作为唯一对价的邮政或货运服务(仅限通过邮筒寄出的情形)
⑨ 向员工等支付的通常被认为是必要的出差旅费等(包括出差旅费、住宿费、日补及通勤补贴)

           楊
加密资产(虚拟货币)比特币在14日的交易中首次突破12万美元大关,刷新了历史最高价。

比特币在亚洲时段持续上涨,傍晚交易时一度升至创纪录的123,153.22美元。随后略有回落,目前涨幅约为2.4%,价格在12万美元附近徘徊。自今年以来,比特币已上涨29%。

美国众议院计划从14日开始审议一系列旨在为加密资产行业建立规范框架的法案,这些法案是该行业多年来呼吁的改革,因此市场对利好立法的预期升温。

美国总统特朗普自称是“加密总统”,积极推动有利于加密资产行业的法规。

IG市场分析师托尼·西卡莫尔(Tony Sycamore)表示,比特币此次上涨的背景包括机构投资者的强劲需求、市场对进一步上涨的预期、以及特朗普的支持。他指出:“过去6、7天,比特币走势极其强劲,目前很难判断会在哪个价位止步,12.5万美元也很有可能触及。”

以太坊也创下五个多月来的新高,达到3,059.60美元。瑞波币(XRP)和索拉纳(Solana)也分别上涨了约3%。

根据CoinMarketCap的数据,加密资产市场的总市值已扩大至约3.81万亿美元。

此外,香港的加密资产交易所交易基金(ETF)价格也出现上涨。

OKX新加坡分公司的首席执行官格蕾西·林(Gracie Lin)指出:“我们密切关注的是,比特币不仅被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接受,也开始被部分中央银行视为长期储备资产。”

她还表示:“亚洲地区的家族办公室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投资者的参与也在增加。这是比特币在全球金融体系中角色变化的有力信号,表明市场对比特币的认知正发生结构性变化。这并非一次性热潮所推动的上涨。”

美国众议院已将7月14日开始的一周指定为“加密周”,届时将对包括确立稳定币联邦监管的GENIUS法案、CLARITY法案以及反CBDC监控国家法案在内的多个法案进行表决。

          楊

1. 前言


当应纳税额未被正确申报或缴纳时,将被课征加算税。

加算税包括以下四种,根据《国税通则法》规定:

① 少报申报加算税、② 未申报加算税、③ 未缴纳加算税、④ 重加算税。

在实际操作中,这些处罚多是在税务调查中发现事实后被加征的。

这次我们将确认这些加算税的适用要件,看看在什么情况下会被适用。

另外,在下一篇博客中,我们将对④重加算税的适用做进一步的探讨。

2. 什么是少报申报加算税


◎ 虽然在申报期限内进行了申报,但由于申报内容有误,导致期后产生了应补缴的税额时,被课征的处罚。

原则上,对追加税额课征10%的加算税

若在税务局等进行调查的事前通知之后,自行提交修正申报的,税率减轻为5%

若【追加税额】超过【原申报税额与50万日元中较高者】,超过部分另加5%

税务调查中,若账簿记录金额低于应记金额的三分之二,加征5%;

 若账簿未出示或账簿记录金额低于应记金额的二分之一,则加征10%

若在税务局等调查事前通知之前,自行修正申报的,则不课征该税

3. 什么是未申报加算税


◎ 若未在期限内进行申报,且存在应纳税额时,将被课征的处罚。

原则上,对应纳税额课征15%

若在税务局等调查事前通知之前,自行提交修正申报的,减轻为5%

若在税务局等调查事前通知之后,但在预见到调查将作出决定之前进行了申报的,减轻为10%

对应纳税额中,超过50万日元至300万日元的部分加征5%,超过300万日元的部分加征15%

若在税务局等调查事前通知之后进行了期限后申报,且该年度的前一年或前两年曾被课征过未申报加算税或重加算税(或被认定应课征),则额外加征10%

若在税务调查之后才进行期限后申报或被决定申报税额,且在申报日前5年内曾被课征未申报加算税或重加算税的,则额外加征10%

若账簿记录金额低于应记金额的三分之二,加征5%;

 若账簿未出示或记录金额低于应记金额的二分之一,加征10%

若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则不课征该税:

期限后申报是在法定申报期限1个月以内自主完成的;

被认为确实有在期限内申报的意图(如:申报税款已在法定缴纳期限内缴纳完毕,且过去5年内未被课征未申报加算税或重加算税)

4. 什么是未缴纳加算税


◎ 指的是对已进行源泉征收的所得税未在期限内缴纳时,被课征的处罚。

原则上,对应纳税额课征10%

若为自主缴纳,则减轻为5%

若满足以下全部条件,则不课征该税:

在法定纳期限1个月以内完成缴纳;

被认为确实有在法定期限内缴纳的意图(如:应纳税款在法定期限内已全部缴清,且未曾受到税务署长的缴纳通知)

5. 什么是重加算税


◎ 指在符合第2~4项加算税课征条件的同时,还存在事实隐瞒或虚假行为的情况下,代替前述加算税而被课征的处罚。

若原为少报申报加算税的课税对象,则按税额的**35%**课征

若原为未申报加算税的课税对象,则按税额的**40%**课征

若原为未缴纳加算税的课税对象,则按税额的**35%**课征

                                     楊


1.中小企业经营强化税制(经营力向上计划)

当中小企业取得设备并获得“经营力向上计划”认定时,可在公司税方面选择适用特别折旧或税额扣除。

修改概要如下:

《分类及要件、适用资产》

生产性提升设备(A类):生产性相比旧型号平均提高1%以上的设备
收益力强化设备(B类):与年平均投资收益率7%以上的投资计划相关的设备
经营资源集约化设备(D类):与修正后ROA或有形固定资产周转率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投资计划相关的设备

上述三类设备的适用资产为:
机械设备(160万日元以上)
工具(30万日元以上)
  ※A类仅限测量工具或检验工具
器具家具(30万日元以上)
建筑附属设备(60万日元以上)
软件(70万日元以上)
  ※A类仅限具备设备运行状态信息收集、分析与指示功能的软件

税制优惠为:
特别折旧(可即时折旧)或税额扣除7%(资本金不超过3,000万日元时为10%)

另外,A类和B类的要件有所调整,“数字化设备(C类)”已被废除。

此外,作为促进“百亿日元企业”诞生的扩充措施,新增了将面向实现年销售额超过100亿日元所制定的路线图等作为要件的制度。此项制度将伴随提高工厂产线或门店生产性所需设备引进而新建或扩建的建筑物列为适用设备。

经营规模扩大设备(B类扩充)

要件如下:
投资收益率年平均7%以上
制定目标为年销售额超过100亿日元的路线图
目标为年销售增长率平均10%以上
前一年度销售额在10亿至90亿日元之间
最低投资金额为1亿日元,或为前一年度销售额的5%以上
工资上升率达到2.5%或5.0%以上等

适用资产包括:
机械设备(160万日元以上)
工具(30万日元以上)
器具家具(30万日元以上)
软件(70万日元以上)
建筑物及建筑附属设备(1,000万日元以上)
  ※仅限因引进提高生产性的设备而新建或扩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税制适用的设备投资上限为60亿日元

税制优惠为:
若新建或扩建建筑物,并且该年度末的雇员薪资总额较上年度末增长2.5%以上时:特别折旧15%或税额扣除1%
若增长5.0%以上时:特别折旧25%或税额扣除2%

《其他要件》
必须是构成生产等设备的组成部分
 ※办公用器具家具、本公司建筑物、宿舍等相关建筑附属设备、福利设施不适用
投资须在日本国内进行
不得为二手资产或出租资产
发电用的机械设备、建筑物、附属设备中,若预期用于销售的发电量占比超过一半,则不适用;若适用发电设备等的税制优惠,需在申请“经营力向上计划”认定时提交报告书
经营医疗保健业者取得或制造的器具家具(仅限医疗设备)、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不适用
关于软件,不包括用于复制销售的原版、研发用软件、部分服务器用操作系统等
不适用于用于自助洗衣行业(非主营业务者)、委托他人进行全部管理的资产,或用于加密货币挖矿的资产

                         楊
一、什么是事業所税?

事業所税是部分城市(例如东京23区、横滨市、大阪市、名古屋市、福冈市等)对设有办公室、营业所、商店、工厂等事業所的法人或个体经营者征收的地方税。

它并非全国统一课税,而是各地方政府(市区)自行设定和征收。

二、征税对象与构成

事業所税由两部分构成:

1. 资产割(按建筑面积征税)
以实际用于事业活动的建筑面积为基础课税。
建筑面积超过免税标准时,按每平方米征税。

2. 从业人员割(按工资总额征税)
以该事業所内从业人员的年工资总额为基础课税。
工资总额超过免税标准时,按比例课税。

三、免税点(不满以下标准则不用缴纳)

▶ 资产割的免税点:
实际用于事业的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 → 不课税
※ 超过1000㎡才课税

▶ 从业人员割的免税点:
年工资总额不超过800万日元 → 不课税
※ 超过800万日元的才课税

四、非课税的对象(即使超过免税点,也不征税的情形)

以下情况即使超过面积或工资的免税点,也属于法定非课税对象:

● 对象一:临时性、短期性使用的事業所
比如只使用几个月的临时事务所或展示场等

● 对象二:公益性、非营利性用途的设施
学校、医院、图书馆、社会福祉法人等设立的事業所
但若有营利行为的部分仍可能被课税

● 对象三:政府机关及相关团体
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独立行政法人等使用的办公场所

● 对象四:个人住宅兼事業所,且主要用于住宅的
比如SOHO办公,如果事業用途仅为附带性质,可能不课税

五、申报与纳税
原则上与法人住民税、法人税一同申报。
一般为事业年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例如3月决算 → 5月末为申告期限)。
向市区的税务部门(而非国税局)申报缴纳。

七、注意事项与建议
很多公司在租用大面积办公室时未意识到要申报事業所税。
即使是中小企业,只要面积或工资总额超过标准,也有义务申报。
如果接近免税门槛(如面积刚超1000㎡或工资刚超800万),可考虑:
缩小使用面积(如划分为两家法人)
合理调整人员配置或薪酬安排

                             楊
什么是法人青色申报?

在日本,法人可以通过“青色申报”获得税务上的各种优惠。所谓青色申报,是指法人按照规定的方法记账并如实申报所得,由此可以享受以下主要税收优惠:
亏损金的结转扣除(最长10年)
亏损金的结转退税(上年度盈利、本年度亏损时可退部分法人税)
各种税额抵扣与特别折旧(需为青色申报企业才可适用)

要想获得这些优惠,必须事先向税务局提交“青色申报承认申请书”,并获得承认。

为什么要提交该申请书?

青色申报是给予能够适当记账、准确申报的法人企业的税务优惠制度。提交“青色申报承认申请书”就是向税务局表达“本公司会正确记账并依法申报”的意思。

提交期限
如果是新设立的法人:必须在公司设立日起3个月以内,并且在第一个事业年度结束之前提交(以较早者为准)。
如果是已经存在的法人,从白色申报转换为青色申报的情况:需要在希望开始青色申报的事业年度开始后的3个月以内提交。

如果超过期限,将不能从该年度开始使用青色申报,只能作为白色申报处理。

提交对象

请提交至法人本店所在地所管辖的税务署。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表格获取及填写内容

“青色申报承认申请书(法人用)”可在日本国税厅官网免费下载。填写时需填写以下主要内容:
法人名称、地址、代表人等基本信息
公司设立日期
第一个事业年度
希望开始青色申报的事业年度
主要事业内容
记账方式(例如复式簿记)
设置的账簿种类(例如日记账、总账等)

获得承认后的义务

一旦被承认为青色申报法人,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使用复式簿记进行记账
编制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按规定提交法人税申报

如有记账不规范或未按时申报等行为,可能会被取消青色申报资格。

总结

青色申报虽然对记账和申报的要求较高,但能带来很大的税收优惠。建议刚成立的新法人或打算从白色申报转为青色申报的法人,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楊           
什么是日本的“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制度”?

在日本,源泉所得税原则上需要在“支付当月的次月10日前”缴纳。

但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纳期的特例制度(纳期特例)”,也就是每半年集中缴纳一次,减轻事务负担。

谁可以申请源泉所得税的纳期特例?

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 常时雇佣员工未满10人
“常时”是指持续雇佣的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兼职、打工人员等。
即使在繁忙时期短暂超过10人,也不会立即丧失资格。
若公司有多个营业地点,员工人数要合并计算。

2. 已向税务署提交**“关于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的承认申请书”**
如果没有提交该申请,即使人数符合,也不能适用特例。
一般从申请月的次月或次次月开始生效。

如何申请?
 需要提交的文件:

《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承认申请书》
 提交对象:

公司(或个体)所在地主管的税务署

 提交时间:

全年任何时候都可以提交。但建议提前办理,因为从下个月或下下个月开始生效。

缴纳时间表(适用纳期特例的情况)

所得期间 缴纳截止日
1月〜6月 7月10日
7月〜12月 次年1月20日

※ 即使没有发生支付(如没有发工资),也无需提交缴纳书。

不适用特例的情况
公司员工人数常时超过10人
因存在拖欠税款等问题,税务署不予批准或取消承认

报酬类的源泉税也适用该制度

“纳期特例”不仅适用于工资,也适用于以下支付时需扣缴的源泉税项目:
向律师、税理士、司法书士等支付的报酬
稿费、演讲费
向非居民(如外国艺人)支付的报酬

总结

项目 内容
适用对象 常时雇佣员工少于10人的小规模事业者
申请文件 《关于源泉所得税纳期特例的承认申请书》
提交机关 所在地管辖的税务署
优点 每半年集中缴纳一次源泉税,减少事务负担
缴纳截止日 7月10日、次年1月20日

            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