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拍卖市场规则
第1条(市场概述)
本会称为“BOA拍卖”,是以艺术品为中心的可再利用商品交易市场,旨在举办公平公正的市场活动,促进市场的发展。
第2条(参与资格)
根据《古物营业法》规定,仅限取得各都道府县公安委员会颁发的古物营业许可且能遵守本会规约者。此外,新会员需已有会员的推荐介绍。
第3条(举办地点、时间及搬运)
・举办地点:上野绿色俱乐部(东京都台东区上野公园3-42)
・举办日期:每月30日 上午10点开始,直至结束
・搬运:原则上在市场举办当天进行。
第4条(可交易商品)
可交易商品包括艺术品、衣物、钟表、珠宝、自行车、照相机、办公设备、机械工具、道具、皮革及橡胶制品、书籍、代金券及其他可再利用的物品。
第5条(不可交易商品)
危险物品、赃物、违反《古物营业法》的物品及本会认为不合适的物品。
若竞拍商品被发现是赃物,买方应将该商品退还给本会,损害赔偿由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第6条(交易商品的保证及退货)
・卖方可以对特定鉴定师鉴定的商品提供保证。如果鉴定错误,买方可无条件退还商品,且不附加罚金或利息,保证期为180天。
・工艺印刷的绘画作品仅限当日退货,但不适用于非日本的工艺印刷品。
・对于卖方承诺的黄金、铂金、腕表等商品,若有瑕疵,买方可无条件退货,保证期为7天。
如希望退货,双方应协商解决。
第7条(参与费用及佣金)
・注册费:无
・参与费:每人1000日元
・买方佣金:5%
・卖方佣金:5%
第8条(竞拍规则)
・卖方只能有一个公司名,若有委托品则须以卖方名义负责处理。
・竞拍作品一旦成交,所有权立即转移给买方,由买方承担管理责任。
・交易以竞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按卖方要求的价格成交。若有最低成交价格,需提前向会方负责人或拍卖师提出。
第9条(结算)
成交作品的价款须在当天以现金支付。但经本会认可的买方可在日后转账支付。卖方的销售金额若超过2000万日元,支付可能会延迟。
第10条(注意事项)
・在查看作品时,需获得会方负责人或卖方的许可,谨慎操作。会方原则上对查看期间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成交后,作品的遗失或损坏会方原则上不负责任。
・取走货物时,应与单据核对,若发现错误,须立即通知会方负责人。
・如有关于作品的投诉或纠纷,应在会方主持期间向负责人提出,闭会后的投诉或纠纷,若要求会方调解,应服从负责人决定。
・饮食和吸烟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停车场的事故应由当事人自行解决。
・作品相关的废弃物应由卖方或买方处理。
・因天灾等不可抗力造成的事故,会方不承担责任。
・查看期间的事故(如破损等)必须由当事人立即向会方报告。若事后发现且确认当事人,将被驱逐。对破损商品的解决由卖方与当事人协商,本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买方在提货时必须确认商品与单据,提货后的破损或遗失责任由买方承担。
・西餐具和外包装的竞拍物品自竞拍结束时起由竞拍者管理,遗失或损坏会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禁止卖方本人竞拍自己出品的物品,若发现此类行为,今后将不再接受该卖方的出品。
第11条(禁止行为)
从事以下行为者将被立即驱逐,且今后不得参加市场活动,已支付的参与费用不予退还:
・诱导本会会员参加其他市场活动,或卖方和买方直接交易不通过市场的行为。
・诽谤卖方、拍卖师及展品,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盗窃等行为。
・给邻里带来困扰的行为(非法停车、乱丢烟蒂和垃圾、严重违反公共道德的行为)。
・发现属于暴力团等反社会势力的情况。
・未经会方负责人许可的拍照、录像行为。
・其他违反本会规约的行为。
第12条(参与者注册)
・买方只能由古物营业执照登记的本人参加。
・携带员工参加时,需事先进行员工注册,原则上限1人。
・参与在线拍卖时,参照《BOA在线拍卖规则》。